這還不是最尷尬的,最尷尬的是此人吃完飯?zhí)咭粓銮蚧貋?,看見老夏,依舊說:老夏,發(fā)車啊?
而老夏沒有目睹這樣的慘狀,認為大不了就是被車撞死,而自己正在年輕的時候,所謂烈火青春,就是這樣的。
我喜歡車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賽車這個東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謂的文藝圈,說人的欣賞水平不一樣,所以不分好壞。其實文學這個東西好壞一看就能知道,我認識的一些人遣詞造句都還停留在未成年人階段,愣說是一種風格也沒有辦法。
當年冬天,我到香港大嶼山看風景,遠山大海讓我無比激動,兩天以后在大澳住下,天天懶散在迷宮般的街道里,一個月后到尖沙嘴看夜景,不料看到個夜警,我因為臨時護照過期而被遣送回內地。
路上我疑惑的是為什么一樣的藝術,人家可以賣藝,而我寫作卻想賣也賣不了,人家往路邊一坐唱幾首歌就是窮困的藝術家,而我往路邊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學的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會的,而我所會的東西是每個人不用學都會的。
天亮以前,我沿著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懷念剛剛逝去的午夜,于是走進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學時代的那條街道,買了半打啤酒,走進游戲機中心,繼續(xù)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煙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關掉電話,盡情地揮灑生命。忘記了時間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此后有誰對我說槍騎兵的任何壞處比如說不喜歡它屁股上三角形的燈頭上出風口什么的,我都能上去和他決斗,一直到此人看到槍騎兵的屁股覺得順眼為止。
而我所驚奇的是那幫家伙,什么極速超速超極速的,居然能不搞混淆車隊的名字,認準自己的老大。